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一审宣判 ,凶手被判死刑,四川乐山嘉州绿心公园女子夜跑遇害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去年4月22日,乐山市中级法院曾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首次披露!四川乐山女子公园夜跑被害案,7小时作案过程。2018年10月24日,曾轰动全国的乐山女子王某欣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在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的作案过程被首次披露,检方指控李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十名受害者家属及市民参与了旁听。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获死刑
今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时隔近一年,王某欣的父母仍未完全从悲痛中走出来,我们只想等到法律公正的判决,希望严惩凶手。
据王岷高介绍,他们老两口是五通桥区牛华镇人,王某欣是家中独女。因为居住的小区离嘉州绿心公园很近,王某欣也逐渐养成了散步的习惯,基本每天晚饭后就出门散步约1个小时。不过,这一次出门散步后,没想到父母和女儿都没能等到她回家。
李某在搭讪的过程中,看到被害人手腕上的金手镯,见财起意,威胁被害人交出金手镯,让其离开,在被害人离开七八米远时,李某发现被害人掏出电话以为其有报警的征兆,便追上前去抢走被害人手机,因担心被路人发现,便胁迫被害人进入绿心环线内小路深处,之后让被害人把手机ID注销,并将锁屏密码告诉他。
期间,被害人趁李某不备将其推下小坡后跑走,李某赶紧爬上来追上被害人,将其按倒在地,而后李某要求被害人不要报警。直到15日凌晨1时许,李某同意被害人离开,在发现被害人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时,李某再次认为被害人要去报警,立即追上去,用自己的手机击打被害人后脑致其倒地。为防止罪行败露,李某欲将被害人挖坑掩埋。在四处寻找挖坑工具时,李某发现被害人还有生命迹象,又用石头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滑落至旁边沟渠中,之后,李某使用找到的一块锄头挖坑将被害人掩埋。在清理现场后,携带被害人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三个金耳钉逃离现场。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不过,李某当庭翻供,认为案件的起因和部分经过不属实。李某还辩称,他和王某欣早就认识了,当天是通过聊天软件约好了见面。当被问及究竟是什么聊天软件?他和王某欣关系如何?当天发生了什么矛盾?李某数次均以不予回答来回应。而检方表示,通过调取李某的多个手机号码的通话和短信记录发现,与王某欣均无交集,认为其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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